臺灣國家公園《七》東沙環礁國家公園(1)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為中華民國第七座國家公園、第一座海洋國家公園,隸屬中華民國內政部營建署,於2007年1月17日成立[1],並於該年的10月4日成立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管理之。[2] 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包含南海的東沙島與其環礁,及附近海域,總面積為353,667.95公頃,陸域面積為174公頃 ,剩餘部份為海域面積。園區主要為東沙島與包含前者的直徑25公里 的圓形環礁,為熱帶季風氣候,距高雄港 445公里。目前為了生態保育,並不對一般民眾開放觀光。2011年召學者討論開放生態旅遊的可能性。[3]目錄[隱住商房屋藏] 1 地理環境 2 自然生態 3 歷史 4 景點 5 交通 5.1 公路 5.2 空運 5.3 海運 6 相關條目 7 參考來源 8 外部連結 地理環境[編輯]東沙環礁國家公園位於南海的東沙島與其環礁,四面環海,環礁西側為東沙島,中間包圍海水成為一個內海。海域為環礁向外延伸12海哩,使得總面積達353,667.95公頃,是目前台灣總面積最大的國家公園,陸域面積為174公頃 ,剩餘部份為海域面積。目前東沙島為高雄市旗津區管轄,為高雄市的國家公園,國家公園管理處位於高雄市楠梓區的都會公園。東沙環礁地形完備,包含有礁台、潟湖、沙洲、淺灘、水道及島嶼等太平洋房屋特殊自然地形,是屬於標準的環礁地形。東沙環礁為一直徑約25公里 的圓形環礁,由造礁珊瑚所建造而形成。環礁周圍的礁台在低潮時大部分會露出或接近水面,長約46公里 ,寬約2公里 。環礁內部為一水深僅16米 的水域區,內有許多珊瑚丘、小沙洲及淺灘暗礁等分布,環礁外水深25米 以深則為陡坡或斷崖,幾乎呈垂直下降至深海。環礁的西北、西南各有一天然缺口,東沙島恰位於此缺口中間,形成所謂的南、北水道,是進入內環礁水域的主要通道。東沙島屬熱帶季風氣候,冬季受東北季風、夏季受西南季風影響。每年4至11月偶有颱風來襲,但以8、9東森房屋月最多,除颱風來襲外一般風浪均屬微弱。雨量以夏季及秋季較多,冬季較少。[4]東沙環礁國家公園平均氣溫與雨量(1996~2005)月份平均氣溫(°C)21.722.023.926.227.929.129.629.328.426.924.922.326.0雨量(毫米)23.925.017.556.1141.2166.9193.7211.4244.2146.144.076.31346東沙海域表層水溫約在21~ 30℃之間,春季為 26℃、夏季為 30℃、秋季為 28℃、冬季則為 24℃左右。海水的鹽度大致上變化不大,全年都在千分之33.4至34.6之間,其中以颱風季節略低,而冬季稍高。[5]自然生態[編輯]東沙島附近的海藻屬於熱帶性海藻,與菲律賓21世紀房屋仲介北部海域的海藻相似性較高,與臺灣南部的海藻則略有差異。由於海藻調查的範圍大多侷限在東沙島周圍,對於面積廣闊的內環礁、外環礁和礁台區的海藻相所知仍很少,推估東沙環礁的海藻相可能比目前所知豐富甚多。[6] 動物方面,除珊瑚外,另有甲殼類動物、棘皮動物、軟體動物等無脊椎動物,以及魚類。因珊瑚覆蓋率較好,因而常可見到大型無脊椎動物。礁台表面地形十分平坦,偶而有些大型礁塊突起,大多數是以珊瑚碎屑和活珊瑚群體所構成;表面有大小不一的潮地,潮池中的生物種很多,包括許多種大型藻類和海草。[7] 甲殼類動物的種類與有巢氏房屋數量較少,與珊瑚大量白化死亡而造成大型蝦蟹無法棲住在珊瑚分枝間,及受到過漁的影響有關。[8]2004年有前往東沙島附近海域捕魚的漁民,因誤食軟體動物有毒貝類橡子織紋螺(具有河魨毒素),有6人中毒送醫,其中2人死亡。[9]東沙島上相對於海上的動植物種類則稍微稀少,動物以蝸牛、蟹、昆蟲、蜘蛛為主,多為稀有品種。[10]歷史[編輯]從古至今,東沙海域就有許多不同時期的船舶擱淺和沈沒,因此可以合理地推測東沙海域水下文化資產應該十分豐富。[11]漁民前往東沙海域進行漁撈活動,可推到一千多年前晉代裴淵的《廣州記》,「珊瑚洲好房網在(廣東東莞)縣南五百里。昔人於海中捕魚,得珊瑚」。「珊瑚洲」即指東沙島及其環礁。據清代漁民梁勝供詞,1860年代(清同治年間)廣東、海南兩地的漁民已大量前往該處從事捕魚、採藻及捕捉海龜等工作,並於東沙島搭建木製工廠進行醃曬魚肉及海藻等加工。但因東沙島稍小且地處偏隅,始終為無人長期居住的島嶼,僅供船家捕漁休憩之用。1710年到1712年間(清朝康熙49至51年),清廷派遣水師副將吳陞,以及1907年(光緒33年),派遣水師提督李準分別巡視查勘西沙和東沙兩群島後,才正式納入中國版圖。相傳在1866年間,英國人Pratas曾租屋遇風避難於此,自以為首先發現此島,便以其名命島名為Pratas Island,至今卻成為東沙島沿用的英文名由來。1907年8月,日商西澤吉次(西澤吉治;Nishizawa Yoshizi)聚眾佔領東沙,插旗改名為「西澤島」,並毀廟、挖墳、焚屍並驅逐周圍作業的漁民,在島上修築碼頭、鐵軌等建物,目的在開採磷酸礦物、海人草、魚介貝類及海龜等水產資源,興建木造房屋20餘座,建海水淡化廠一間和水池供蓄及養龜,設電話線及吸水管路等設備。此事清廷未知,隔年因英國欲在島上建置燈塔而所生之歸屬問題才迫使清廷正視東沙島為日人所佔之問題,於1909年向租屋網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交涉,最後清廷提出「中國江海險要圖」一書等相關典籍,證實東沙確為清廷領土,由清廷以16萬元償還日商西澤開發之費用,扣抵3萬元作為補償漁民損失,實付13萬元,並簽訂條款後於同年10月派員接收,正式收回東沙島。1947年國民政府亦明令公佈南海諸島為中華民國領土範圍,刊載報刊昭告世人,並樹碑為誌。[12]1995年由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陳仲玉教授所發掘的「東沙遺址」,位置在東沙島內潟湖的北岸,該處在數百年前應可停泊小船或舢舨。雖然沒有發現明顯居屋的遺蹟,但從出土的鐵釘可窺知可能有臨時性木造建築591。遺址至少有50米 長,20米 寬的範圍,其有明顯的火、火堆木炭、煤渣、打火燧石、動物骨骸等,顯然有炊食的活動,絕非臨時的小型露營場地。從出土大量陶瓷片及文化層約20釐米厚等現象推測,古代先民的佔居時間並非短暫。另從出土的青花瓷器觀察推斷,約為清代中葉期間之遺物;調查亦發現島外水深2米 處有一批古錢幣,且唐代至明初期間均有,推測為由古代的船隻觸礁後所遺落,期間應是在明代年間。[13] 連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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